距離「菸害防製法」新制上路,最後倒數30天,衛生署署長葉金川親上火線與兩位拒菸終身義工孫越、陳淑麗,特別一起入鏡拍攝電視公益廣告,提醒民眾明年起,絕大多數的公共場所及室內工作將全面禁菸,違規吸菸者,毋需勸阻,最高可罰10,000元。場所負責人未張貼明顯禁菸標示,或提供菸灰缸、打火機,最高可罰50,000元。 世界衛生組織2008年的報告指出,「本世紀將有10億人死於菸害相關疾病,多數將發生在發展中國家,每10個死亡的成年人,就有1名因菸害而死亡;所有的癌症1/3跟吸菸或二手菸有關。」而該報告也提出六項在已開發國家推展且證實為有效的菸害防制策略(MPOWER),即「吸菸率及菸害防制政策監測」、「落實無菸環境執法,保護免於二手菸害」、「提供吸菸者尼古丁替代藥物治療及戒菸諮商服務」、「菸盒印有菸害警示圖文」、「限制菸品廣告及促銷」、「藉由菸稅提高菸價」等。而台灣的菸害防制工作正是朝著這六大目標進行,即將在98年實施的「菸害防製法」,其重要的修正內容即包括:增加菸盒警圖、全面禁止菸品廣告及促銷、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以及提高罰責等,這是保障台灣人民健康的一大步。 國民健康局局長蕭美玲表示,我國為與國際的菸害防制潮流接軌,於2005年3月30日簽署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FCTC),並為符合FCTC精神,多年來積極推動國內菸害防製法修法,終於在2007年6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在明年1月11日開始施行,菸害防制新舊法對於無菸場所的規定,最明顯的差別是未來凡是學校、醫院、公務機關、金融機構、車站、公共運輸工具、餐廳、商場、旅館…等都必須在所有入口處張貼明顯禁菸標示,也不得提供打火機、菸灰缸給顧客。而對於違法吸菸者,無須勸阻,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元;業者若沒有張貼禁菸標示,最高可罰新台幣5萬元,限期未改善者,還可連續處罰。 目前全球已有69個國家或地區,實施FCTC指導的「落實無菸室內環境」政策,而台灣也即將在98年1月11日開始執行,相信在政府與民間的合作下,我們可以在2009年3月WHO的「世界吸菸或健康大會」上,大聲向世人嗆聲「無菸台灣 Yes, We Can!」今年78歲的終身義工孫越表示,他從16歲開始吸了人生的第一口菸,這一吸就是漫長的37年,後來因不想影響到他人,這一戒也已經快25年了,而兩年前為了參加「慢性阻塞性肺病防治記者會」,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