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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消費券比現金大 收購人消費券變多

〔記者林曉雲、陳宣瑜、王孟倫/台北報導〕各界搶食消費券,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價值遠遠超過三千六百元現金,不少民眾想用現金換消費券,除了從家人和朋友下手,也有想買消費券的網友直接上網詢問。 領完消費券沒幾天就碰到過年,農曆春節長假更增加使用消費券的誘因,台北市和台中市等很多大飯店,讓民眾在春節也可以使用消費券優惠折扣,提高住房率。家住高雄的陳小姐和家人約好北上過年,但住一晚飯店就會用掉一份三千六的消費券,他們打算來台北市玩五天,還差二份消費券,就拿現金和家人或親友交換。 消費券換現金,也正好滿足手頭比較緊的人的需求。北市有一位劉姓國中生跟媽媽吵著她不要消費券,她要現金,劉媽媽失業半年,一直找不到工作,經濟拮据,不可能有多餘的錢給孩子,剛好舅媽需要額外的消費券,兩人約定交換,滿足彼此需要。 就讀北部一所大學的王同學則說,景氣不好,能省就省,因此有朋友要跟他用現金換消費券,他非常樂意,朋友還加碼為四千跟他換,他要用來繳部分的學雜費。 私下換消費券外,網路上也找得到公開購買的聲音。一位六十八年次的網友在網上發問,想要用現金小額交換消費券,不過他還殺價想用九折現金價購買,回覆的網友則警告他買賣消費券可能是違法的。 經建會表示,根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消費券不得轉售,違者將處一到三倍罰金,不過,罰的是營業人,對一般民眾並無相關罰則規定。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17/78/1d4dz.html

台中市花消費券還可抽千萬豪宅

更新日期: 2009/01/08 15:05 鼓勵民眾到台中市花 消費券 ,市府祭出千萬豪宅,百萬名車,多項大獎當誘因。副市長蕭家旗表示,市府編列九百萬購屋預算,和兩百七十萬購車經費,公開招商,歡迎車商建商加入,搶攻商機。副市長強調,只要花費金額累積三千元,當中有消費券的流水號碼,就能抽豪宅,每個人有多次機會。(寇世菁報導) 一月十八號發放 消費券 ,民間政府紛紛祭出優惠,吸引民眾使用 消費券 ,台中市政府宣布,只要在台中市消費,就有機會抽中千萬豪宅,配套措施終於出爐。副市長蕭家旗宣布,為了真正振興經濟,除了五萬多家有發票的商號,沒有發票的攤商也能共襄盛舉。最大的利多是,每個人不限一次機會,只要花費金額累積三千元,當中,有消費券的流水號碼,就能抽豪宅。(花費達三千元,就能抽豪宅,每個人有多次機會)副市長指出,除了最大獎千萬豪宅,還有三部休旅車,杭州來回機票,摺疊式腳踏車等獎項。一月十八號發放 消費券 時,就可同步領取摸彩券,五月一號前,全數抽出。 蕭家旗副市長說,市府編列九百萬購屋預算,和兩百七十萬,購買三部休旅車,公開招商,呼籲建商車商加入,搶攻消費券市場,十二號當天市長胡志強將正式說明,歡迎有興趣的車商,把休旅車開到市府展示。